一、總則
為健全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環境、社會和公司治理(ESG)管理,更好尊重和促進人力資源發展與人權保護,公司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國際倡議要求,制定《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人權保障與人力資源管理聲明》。
二、適用范圍
本聲明適用于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、全資及控股子公司。公司將積極邀請并推動參股公司、承包商和供應商共同遵守本聲明所倡導的內容。
三、人權保障與人力資源管理聲明
公司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等國家法律法規,重視《世界人權宣言》《聯合國全球契約十項原則》等國際規則及指南,秉持“以人為本”的人力資源發展理念,將保障人權融入到公司的日常運營和企業文化之中。
公司針對童工、強迫性或非自愿勞動、健康和安全、反歧視、反騷擾、人道待遇、工作時間、薪酬及福利、隱私保護、學習與發展等人權風險議題建立內控程序,確保在員工選聘、培養發展、任用、離職等各個環節充分尊重和保護人權。
公司現做出如下承諾性聲明:
1.禁止強迫勞動:公司嚴格遵守國家勞動法規和國際勞工組織的相關公約,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,包括債務勞動、脅迫性勞動、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形。公司在招聘、用工等環節設有審查機制,確保員工自愿簽署勞動合同,享有平等的離職權利,不以身份證件、薪資、保證金等形式限制員工自由。同時公司對供應商和外包單位也明確要求禁止強迫勞動。
2.禁止使用童工:公司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等法律法規,不得雇傭任何未滿16周歲的人員。在招聘流程中設有身份驗證機制,確保入職員工達到法定工作年齡。對于涉及港口分包或物流臨時用工等環節,公司加強盡職調查,杜絕童工使用風險。若發現違規情況,將立即糾正并依法追究責任。
3.尊重依法參加各類組織:公司尊重員工依法參加工會和其他形式代表組織的權利,全力推進工會組織建設,保障員工能夠就工作條件、薪酬福利等問題進行集體協商。公司鼓勵員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、員工意見信箱等渠道表達訴求和意見,并確保不因行使以上權利而遭受歧視或報復。公司與職工代表定期開展溝通會議,持續推動和諧勞資關系建設。
4.保障平等與多元化,杜絕歧視現象:公司致力于打造包容、公平的工作環境,禁止基于性別、年齡、民族、身體狀況、婚育狀況、地域背景等任何形式的歧視。在招聘、晉升、薪酬、培訓等人力資源管理流程中,堅持“崗位匹配、能力優先”的原則,確保用人公正透明。同時,關注女性、殘障人士、少數民族等群體的平等發展機會,推動員工多元化與組織包容性建設。
5.反對騷擾、虐待與暴力行為:公司嚴禁任何形式的性騷擾、語言辱罵、身體懲罰、精神壓迫及工作場所暴力行為。設立明確的員工行為守則,建立涵蓋舉報、調查、處理與反饋的完整機制,保障舉報人免受打擊報復。對于違反行為準則的員工或管理人員,公司將依法依規進行懲處,以營造尊重、文明、安全的工作氛圍。
6.保障合理勞動條件:公司承諾為全體員工提供符合法規、體現勞動價值的薪酬與福利待遇,致力于為員工建立有尊嚴、可持續的工作環境,確保其基本生活需求與職業發展權利。公司確保向正常出勤人員支付水平不低于地方最低工資標準的薪酬,并參考行業水平與生活成本趨勢,逐步構建與之相適應的薪酬標準。建立健全的工時管理機制,保障員工的休息權和工作效率。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,鼓勵員工依法休帶薪年假,確保假期權利落到實處。通過與工會、員工代表開展常態化溝通,公司持續優化工作條件與福利體系,建立與成本承受能力相適應的員工福利體系。
7.確保職業健康與身心安全:公司高度重視員工的職業健康與工作安全,全面實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,涵蓋安全培訓、作業許可、危險源識別、應急預案等內容。為碼頭操作、物流運輸、倉儲管理等高風險崗位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,定期組織健康體檢和心理關懷服務,降低職業病與工傷事故風險,切實保障員工身心健康。
8.提供職業發展與培訓機會:公司為員工提供系統的職業發展通道與多樣化培訓資源,涵蓋新員工入職引導、專業技能提升、管理能力培養等模塊。鼓勵員工在崗位輪換、技能認證、學歷進修等方面不斷突破與成長,并對優秀員工實行定期評估與晉升機制,打造符合公司發展戰略的人才激勵生態,助力員工實現長期職業發展。面對產業升級和綠色低碳轉型挑戰,公司積極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和轉型培訓,幫助員工應對工業變革、自動化或氣候政策帶來的不確定性與就業風險,提升職業適應能力,確保“以人為本”的可持續發展戰略落地實施。
9.保護員工個人隱私與信息安全:公司執行國家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規定,確保員工在入職、考勤、評估、離職等各類環節中所提交的個人數據被合法、合規、安全地使用。公司采取信息加密、訪問權限控制、數據隔離等技術手段,防范數據泄露與濫用風險。未經授權,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查閱、傳播或篡改員工信息,切實維護員工的隱私權與人格尊嚴。
四、監督與培訓
公司將定期評估本聲明的執行情況,對聲明內容進行適時審閱,并對董事會、高管、員工和供應商等價值鏈伙伴開展禁止童工、禁止強迫勞動、反歧視與反騷擾、多元化等人權相關培訓。